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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的新標語:「『繁體』字應正名為『正體』字」

坐計程車,路經一張公車站牌廣告,是TPE市政府的交通安全宣導,但是在海報上卻瞥見這樣的一行字:「『繁體』字應正名為『正體』字」。

這是自水費帳單上出現類似宣傳標語後的又一彈。喔,坐MRT時也有看到過。

TPE市政府會這麼「骨力」地推動這種正名運動(疑?藍色的台北市也會正名?),實在是一件很妙的事(註)。不過,「傳統文化」或「字形優美」這樣的理由,說服力實在太薄弱了。持「正體字字形優美」論點的人,應該買一本《名仕》或《新周刊》。更新更精緻的字型,顯然讓「簡體字字體結構不完整」更站不住腳:沒有字體簡化就會讓字型不好看這回事,這完全是設計功力的問題。

至於,這其中政治上的隱含意義,也是很微妙的。當年KMT控訴CCP搞文字簡化是倒行逆施,可是使用簡體字應該算得上是中國近代史上最成功的語言政策之一(我一直到1949年那一段時期印刷品的transition感到好奇,但可惜沒有深入研究);另一方面,KMT的國語政策也被人控訴是扼殺母語的兇手,不過注音符號卻是在復興基地得以保存延續,至於台灣的國語通行度之高,也算是(KMT所自稱的中國)近代史上最成功的語言政策之一(我如果沒記錯,黃宣範寫過一篇文章,內述根據日本統治時期的普查資料,即使在皇民化運動最高峰時,台人也僅有36%左右稱自己能使用日語)。兩相對照,其中有種令人啞然、卻總想發噱的諷刺在其中(某種會聯想到「一對寶」這種詞的諷刺)。

好吧,禮失求諸野(這句成語有一種令人作噁的Sinocentrism在其中)。從來覺得稱呼「現在我用來書寫這一句話的字體」跟「现在我用来书写这一句话的字体」最好的用詞,還是德文的:Langzeichen跟Kurzzeichen。不似英文用”Traditional Chinese”跟”Simplified Chinese”的稱呼,只分「長」「短」(Kurzzeichen有「簡寫」的意思)──當然,Langzeichen和Kurzzeichen如果是對應到歐語字母的書寫,或許可翻成「正體書寫法」(也就是英文表格的說明文字上寫「please print」所期望的書寫法)跟「簡體/簡式/速記/草寫書寫法」這兩端,那麼對映回中文上面,寫成「正體中文」(如果省去TPE市政府的那些充滿文化及美學偏見的理由)和「簡體中文」,應該還是有道理的。

不過,最後還是語言學的實力政治(Realpolitik)問題:重點不在於你怎麼叫自己的文字怎麼寫。更何況這事可是由藍色的台北市政府主導的──如果DPP政府竟然會跟KMT市政府在此一議題上站在同一陣線,那微軟Vista應該2005年底就會出正式版了。

註:從這一篇報導看來,馬市長的論點還有許多蠻值得修正的空間。首先,我們現在使用的文字哪有五千年歷史,再來,隸書體之前的金文篆文,就算學了「正體字」,還是一樣看沒有吧?最後,就算字體一樣,我們就能通古書了嗎?能夠閱讀文言文應該被視為是長期古典文學教育的成果(而且有此能力的人事實上僅是少數)──是該早早破除「(書寫的)中文是一恆常不變的單一書寫及語言系統」以及「五四之後才有現代中文」的迷思了。

5 Responses to “台北市政府的新標語:「『繁體』字應正名為『正體』字」”

  1. on 12 Oct 2005 at 21:28b6s

    從我小時候學書法的經驗來說,為什麼字體發展的順序是先有行草才有楷書,印刷需求很有可能是一大因素。

    官話所用的書面語一向是政治考量,只是統治者不能講得太白,印象中德國的「正字法」也曾經充滿了「文化高度」的宣教說詞。

    能閱讀傳統楷體對於研究唐朝以後的古文確實是必要的。然而這件事跟現代的官方文字該用什麼或叫什麼名字根本是兩碼子事。國民黨政府不是沒有簡體字,只是來不及簡化更多就失勢了。馬市長大概不會公開地說「裡」其實是簡體,我不知道這有沒有政治考量,嘿。

    話又說回來了,從字形的間架來看,簡體真的比較適合留給手寫的場合。我每次手寫都會不由自主地寫一堆異體字和行楷筆法,對我來說這些部件要符合 typography 可能不怎麼容易,因為它們構成的字體大小不會一樣大,基線也不好找。

    但是當比較年輕的朋友開始不認得我寫的字時,某種程度上來說,
    我會覺得這跟台灣過年的氣氛愈來愈淡薄,而當然也沒什麼人會自個兒寫春聯來貼,是相關的。

    純粹看 monospace 字體時,我還是偏好繁體字。點數小的字某些地方無可避免地會糊掉,不過它仍然保留了一些幫助認知的部件特徵。但是寫字的時候我反倒喜歡挑自己覺得好看的寫。舉例來說,常見的「言字旁」和「三點水」在印刷上容易混淆是我覺得有些感冒的簡化,然而我自己卻也總是這麼寫。

    當我講話與寫東西愈來愈難釐清這裡是中文語法那裡是西化句式時,看到所謂正名運動,不由得感傷,政治果然是小鼻子小眼睛的。實力也許累積自彈性與雅量,小時候課本最愛講什麼中華文化兼容並蓄,老實說我從來沒感受過。

  2. on 13 Oct 2005 at 00:04lukhnos

    漢字簡化的基礎確實是書寫體、常例和行草,你說的言字旁就是這樣來的。至於著名的「尘」一定程度上還是漢字的morphology。

    語言再怎麼說都是有機的東西。曾經有做編輯的朋友拿一段翻譯文章給我看,我說我不覺得這有問題,她問:難道你不覺得這是西式語法?我認為我們常犯一個錯誤,就是把「中文的西式句法」放在「語法學」而不是「風格學」的領域來討論,並且把「風格學」的個人(或群體)品味問題,說成是語法的瓦解或墮落。因為中文的文法結構,某些西式句法在文法上還是通的,意義表達上也並不真的有實用上的問題。更何況不是所有的西式句法都能硬套在中文上。

    不過,就如你說的,政治果然是小鼻子小眼睛的。

  3. on 13 Oct 2005 at 00:09pektiong

    我覺得『簡體字』也可以是PRINT耶。

    台灣大概可以成為『推普』的模範省吧(哭)

    在捷運站看到『正體中文』的廣告已經有一陣子了。我看到這個『正』字就覺得討厭。我覺得漢字應該和漢語做一定程度的脫勾,(如何決定越南語使用的漢字是正體?簡體?還是越南體?)而漢語也該和漢字做一定程度的脫勾。

  4. on 13 Oct 2005 at 02:22b6s

    語法的問題,上回老貓也提了,不過他的詮釋方式是「這句明明可以寫得更像中文」。對我來說,現代漢語的語法其實沒什麼固定的形式,因為古文本來就是書面語不是口語,然而我們現在常用的是後者,真要正經八百起來還很難找到有什麼界線。台大圖書館館長現在熱衷於研究淡新檔案,也許裡面就有演化的過程。

    字体印起来好不好看,我会看这个字体有没有办法找到平衡的排版方式。简化或异体的书写成果,通常有书法作品整篇结构的考量在其中,只借用某些部件与某些造字规则,会增加字型设计者的困扰。这一段话在我的萤幕上看来就怪怪的。即使我把字型整个换成简体专用的,猛一看还是有点龙飞凤舞。当然,这也有可能是习惯问题,而我的习惯来自书法的标准。另一方面,简体字型个别的 typography 却常常比繁体字型好。

    講到譯名,還有個有趣的現象。我碰過老外以為 Simplified Chinese 的意思是指「連字數都減少許多」的狀況。

    至於脫勾,南亞幾乎到處都是例子。不必講漢字與漢語,孟加拉文和孟加拉語就是不同的集合,天城體和藏語也沒有獨佔的一對一關聯,身為外國人,也實在很難有機會聽說他們會很在乎「文字」是誰發明的,該正名為什麼云云。有人在使用的語言就有未來,不然的話變成另一種拉丁文就只剩學者在乎了;這樣也沒什麼不好,倒是想角力的話,得先有李斯(或江青?)的本事才行。

  5. on 13 Oct 2005 at 23:29Dr Kaihsu Tai

    Surely the Métro adverts call for some subverti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