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正式修過經濟學,以下可能有嚴重的名詞誤用和亂算。
有時在想我們和父母輩在經濟行為與經濟成就上的差別,是否包括這麼一件事:我們的短效性物品(我不太確定正確的稱呼法)要比父母來得多。我這裡所想表達的意思是:高折舊、殘值趨近於零、每隔數年就得全部拋棄重新購置的商品。
這些商品包括了電腦、手機、數位相機等等。它們往往在兩三年內就失去了效用(故障、過保固、速度太慢、維修成本遠大於重購置),二手市場雖然存在,但即使是功能良好的二手品,殘值遠遠低於它們的效用。然而我們在漫長人生中所需要購買的長期物品,跟我們父母輩相比,並沒有減少太多──房屋、汽車、固定要購置的家電用品等等。然而房屋、汽車、家電用品的折舊和殘值,應該沒有太大的變化,同時這些物品的二手市場也相當穩定。我們則多了很多殘值為零的物品──有十年的房屋、十年的汽車、十年的洗衣機,可是沒有十年的筆記型電腦。
同樣的情形也發生在衣著和文化商品上面。例如流行的服飾──過去一穿十數載甚至數十載的棉毛大衣 vs. 不耐多洗、破損後無從修補、購入後無法再增長改短或甚至剪來當抹布的塑料風衣──以及包包、配件、流行書與雜誌(誰還會想看六個月前的GQ / Vogue / 電腦雜誌?)與CD等等。
不過,似乎又以電腦、手機、數位相機的情況最為嚴重。這三者的殘值都以極可怕的速度陡降。然而,它們所能帶來的效用,其實是固定的。三年前的電話跟今年的電話基本功能不會變。三年前的電腦和今年的電腦還是一樣要寫文件、發電子郵件、編試算表。也就是說,重新購入的邊際效用等於沒有。這裡的效用,自然是很現實地以收入來衡量的。一個人的收入也不會因為iBook過保固壞了而買MacBook,或是因為買了新機器而跑得動Vista的透明視窗介面而有所提升。
結果,既然數位設備變成了一種固定時間就要發生的費用(recurring expense),那就簡直與稅(tax)無異了。
但是繳稅起碼是投入了公共財。房屋、汽車的購入可以變為資產。然而數位設備沒有這樣的特性(就時間軸拉長來說)。而就拿相機為例──傳統單眼相機的機身往往可以當成傳家寶,只要保養得當便能繼續使用──然而DSLR機身似乎註定是消耗品。消耗品:來來去去的電腦、手機、數位相機變成了如電費、水費、餐費、電話費、上網費一樣,生活和工作又不能缺少,於是乎這就變成了一種生活的固定開支,生活的固定成本(fixed cost)。
而且電腦和手機基本上是無法在同一時間與人共用的(相機勉強還可以輪流使用,書籍、CD、衣服也可以共享,空間可以分租,電費〔例如照明費用〕和上網費可因屋內多一個人住而得到部份節省和分擔),於是無法透過資源共享(pooling)的方式來壓低固定成本。
我的一個懷疑是,在收入難以有爆發性成長的條件不變下,這些維持生活和工作的經常性必須開支增加,結果是否就是我們的實質可支配收入減少?
實際揀幾個數字來計算一下,如果在兩至三年一輪的 IT 設備更替時槽裡,一共購入了 NTD 52,000 的設備(筆記型電腦、外接硬碟、無線滑鼠等等;雖然筆記型電腦的單品價格已經很便宜,但是長時間內漸次購入的周邊,以及因維修而造成的時間或車費損失等等,似乎是被低估了的),假設兩年期滿以 NTD 16,000 的價格順利脫手賣出,則實際花費為 NTD 36,000,也就是在二十四個月的期間內,每個月要付出 NTD 1,500。假設三年期滿以 NTD 8,000 的價格成功脫手,則實際花費為 NTD 44,000,三十六個月內的平均花費為 NTD 1,222。當然,如果過了保固機器又都壞光,那麼殘值就瞬間變成了零,月平均花費馬上就往上翻了半番。
如果以稅後實際月收入台幣三萬來計算,NTD 1,500便是每月收入的 5%,NTD 1,222 為 4.1%。若為稅後實際月收入台幣四萬來計算,NTD 1,500則為每月收入的 3.75%。
將以上數字一一列出,於是我們有相當多的參數(主要有購置費用、期末殘值、月收入)。月收入高的人,自然以上負擔就輕。但相對來說很可能在 IT 設備的開支上就得提高(職務或技能上的需要 etc.)。一個旁支的弔詭是:自費購買筆記型電腦的人,很可能 75% 的使用電腦時間是用在工作上,也就是說其實自費購買筆記型電腦而帶去上班的人,其實是幫了企業或組織省下了這 NTD 1,500 * 75% = NTD 1,125 的固定成本,而這省下來的錢往往還沒能反映到薪資上(有幫員工配置工作用電腦或有補助方案的公司除外)。
我們的父母輩──目睹及經歷東亞經濟起飛的嬰兒潮世代──之中的許多人(很可能往往是女性),都仍有著為每月撙節那 1%, 2% 的開支,好讓可支配收入能極大化地利用在長期性開支中的習慣甚至是美德:購屋、汽車、子女教育(我們這一代想來是此一長期投資的受益者)、養老等等項目。這一些都可以說是資產(嗯,也許把錢花在我們身上其實反而是負債?),都是為了能長期存在或持有的標的而作的節約與投入。
然而,用來購買電腦的那每個月的 5% ,卻是不得不然的必要花費,而且沒有累積性可言。就這一點意義上,甚至可以這樣說,那每個月被電腦用掉的 5%,等於每個月少了 5% 的錢可以拿去做長期性的累積,或者就只是少了 5% 的玩樂花費。
不知可否這樣說,我們跟父母輩相比,每個月短少了那 5% 的可支配收入?
對於這些事的思考,其實是促成我產生「標會買Mac」想法的原因。另一種可能的想法則是租電腦。
標會或出租,說來似乎都是圍繞在pooling的概念上。然而汽車可以租用,房屋可以租用,甚至租+買的方案都常見到(換房間租或是空間實驗的可能性似乎也有)。不過,出租似乎必須建立在低折舊、高殘值的特性上,也必須有經濟規模才能成立。因此影印機可以出租(保養好的影印機可以用很多年,租金付滿一定期間便已超過總價值,而用了多年的影印機仍有一定的殘值),但是有足夠經濟規模、提供個人或小機構租用高價laptop的方案似乎還沒有聽說過。
問題在於,有沒有辦法延遞物品的殘值遽降,或是改變物品的購入策略?
用標會來買Mac,嚴格說來跟「買什麼」沒關係。標會其實就是一種money pool (that’s exactly what it is)。如果標會一定要跟哪一種商品鎖在一起討論,就變成保險了 (which might also be a possibility, but way more complicated)。倒是,標會雖然在沒辦法延遞物品的殘值下降,卻可以增加金錢對於在同一個pool裡其他人的效用,以及增加了自己延遞消費後的可能收益(後者,說白了,就只是機會成本的問題吧,把本來要用存款方式積攢起來的固定開支,拿去做儲蓄以外的投資,意思是一樣的)。
只是,money pool必須建立在相當高度的信任基礎上。這種信任基礎在室友間、眷村(據說是台式標會的濫觴?)還容易存在。要跨個空間距離就不容易了,同時還有收帳、取款、稽核等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這說明了現代性的必要與現代金融機構的興起(信任的制度化與工具化 [institutionalization / instrumentalization of trust]──現代身份與「信用」的興起,資本主義之所以能成立的building block等等)。當然,反過來說,如果標會能夠成立,則減少的是和金融機構打交道的時間和交易成本,那同樣是一種節約。
有朋友曾經說,他無法想像那些被丟棄的電腦會有什麼樣的after life。這不是科幻小說的逸想,而是現實的環境(環保)問題。我則是因為過去的一些個人經驗──儘管簡單有限──卻讓我相信資源共享(包括money pool)是能夠創造價值的。
創造價值(例如標會為其他人創造「先享受」的價值)、節約、環保、延遞殘值驟降。我三不五時跟朋友們開玩笑「起個會來買MacBook Pro吧」,幾乎已到被人戲稱「對標會有執念」的程度。真正念茲在茲的,其實是上述這一串問題。
需要有”commons engineering”的高手來指點迷津啊。
lukhnos :: Jul.2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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