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下午我收到了 Kindle 2。就在同一天,Amazon 推出了他們的 Kindle for iPhone。
我喜歡在 iPhone 上面閱讀短篇文章,不過我還是比較喜歡在有著實體書本感覺的裝置(包括了傳統的書本──如果我們也將之視為一種裝置)上面閱讀書本(一種內容組織的方式)裡面的文字。
Kindle for iPhone 的最大優點是,對於沒有住在美國的人來說,可以用它來閱讀 Amazon Kindle Store 上面的 sample books。
但與之相比,Kindle 2 的使用經驗卻更特別。Kindle 2 剛拆箱,機器上面就「印」有了第一次開機的使用說明。在大多數的電子裝置上,這個說明是一張透明貼紙。Kindle 2 的說明,則是真正印在它的 e-ink 電子紙張上面。第一次開啟後,紙張就會刷新(我們是不是終於也到了要為「紙張」這個名詞增添新的動詞的時候了?),顯示主畫面。
持平來說 Kindle 2 是個缺點不少的裝置。UI 很簡陋,很多不一致或不直觀的地方。E-ink 紙張的顯示更新速度很慢──這一點大大限制了 Kindle 在「翻書」這件事情的表現。
值得一提的兩點。
一個是內建 Oxford American Dictionary。我很久沒關心辭典界的發展,但是不管是 Apple Mac OS X 還是 Kindle 都內建 Oxford 的辭典而非美國人視為美式英文標竿權威的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相當令人玩味(當然也或許是我想太多了?)。
另一個是 text to speech 的功能意外地好。好到讓我驚覺:那些書商馬上跳出來要求 Amazon 把這功能拔掉,乃至於 Amazon 最後妥協,是有顯然沒有明說 (an oxymoron, I know) 的原因的。
還有一個隱藏在背後的特點,而這或許是 Kindle 跟過往其他電子書/電子書閱讀器/閱讀軟體最大的分野:內容。暢銷的 hardcover 可以用相當低廉的價格跟速度取得。Amazon 說上面已經有超過 20 萬本 Kindle 版的書籍內容。這其中甚至包括了電腦書。舉個最令我驚訝的例子:在我寫這篇 blog 的當下,Kindle 的電腦類書籍中,Programming in Objective-C 2.0 竟然是同類排行榜中銷售第五名的書!(這件事至少同時反映了三種以上耐人尋味的發展)。
整體來說,我並不認為 Kindle 2 是那種話題性的電子產品。Amazon 自己的廣告反映出他們對這個裝置的市場定位(那絕對不是傳統上熱門電子產品會採取的定位)。再舉個例子吧:Kindle’s Blog 其中一篇是報導 Danielle Steel 的。應該不會是 techy male geek 有興趣的文類吧?
Kindle 2 是個 slow device。但是這個 slow 不是一個 gadgetphile(這是我自創的組合字:gadget + 熱愛某某事物的人 phile)定義中那種不爭氣的 slow。大多數的缺點其實並不妨礙它的最大功能:閱讀如同書本那般組織的文字。因為那本來就是一件緩慢、有時候甚至是需要緩慢的事情。
iPhone SDK 是過去這兩年裡,我專業工作裡最期待的事情。但是 Kindle 才是我這兩年生活中最希望擁有的裝置。現在我擁有了。
lukhnos :: Mar.05.2009 ::
bon vivant 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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