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

他每隔一段時間來到這城市,就會在這裡喝一杯小酒,他說。

當他說他「來到」這城市的時候,感覺有如他是訪客,而城市是陌生之地。事實上他十多歲就離開了家,先在這城市唸了中學,又在這城市念了大學。他的第一份工作讓他在國外住了幾年,回國後又在這城市住了幾年。

起初,他常常來這裡。初戀的時候,情人每兩三週就說要去。那時還不查身分證件,未成年的他們兩人在那裡第一次喝醉。年輕氣盛:他身體雖然飄飄然,卻認為意識仍然清醒強壯。為了證明真是如此,他騎機車回宿舍,還跟旁人吹噓說綠燈連鎖時一路直線狂飆到底,但該停的紅燈還是有停,絕對看不出來是酒後騎車。

哎呀,現在想來真的是不顧性命。不顧自己的性命就算了,也不顧他人的性命,他笑笑地說。

還常來的時候,他認得很多人的臉,也讓很多人認得他。工作後,來這的頻率漸漸減少。從一開始一兩個月來一次,變成幾個月來一次。後來,他又離開了城市,去了很遠很遠的地方定居了下來。因為工作的關係,他偶爾出差到此,於是那動詞終究變成了「來到」,而那一段時間也從幾個月,到現在變成了一年、兩年、三年。

他說他唸書時上過一門課,其中一門實驗要受試者讀開頭那句子:他每隔一段時間來到這城市。之後,受試者寫下他們認為「一段時間」該有多久。他說他還記得,那區間介於幾週到三五個月,中位數大約兩個月。照那時的實驗結果,他現在的那「一段時間」已經超出正常語意所涵蓋的了,他說。

也許因為間隔如此之長,加上自己年紀漸長,他發現他越來越有如隱形人。一方面,他認識的臉孔也漸漸少去:像是這次來,他一個熟面孔也找不到了。再者,則更像是發生所有他這年紀的人身上的事情:你四十歲的時候,身心以及這世界對待你的態度,還依然有如你只有三十歲。突然間,你跨越了某個門檻,也許你還不覺得自己遠離了四十,這世界卻已開始忽視你的存在了,那是你走到哪裡、跟任何陌生人互動都很難不感受到的距離。

又好比說,當你每隔兩三週去同一個地方,那裡的吧台就至少認得你的臉。當你兩三年才來一次,吧台就算還是同一批人,也不會有人對你有印象那樣。

我聽到這裡的時候,忍不住微微一笑。在這裡打工的這幾年,我記得看過他這麼幾次,而他不像是記得我幫他調酒。他說他年輕的時候記憶力特別好,記得人的臉孔,記得幾十組電話號碼(那是還沒有手機的時候),所以他很肯定他已經很難在這裡看到熟面孔的。「訪舊半為鬼」,一首古老的中文詩這麼寫著。但他最多不過舊地重遊,並不真的算得上訪舊:那其中並無舊識在其中。

也許,我現在對他有印象,是因為我和他當時一樣,也在記憶力特別好的時候,對於感官所接收到的,比較敏感吧。


「你以前常來這裡?」我幫他收杯子的時候,這樣問他。

「是啊,」他說,「從很久以前就來了–我第一次來這的時候,大概你這個年紀,再小一點。」

「這家店開這麼久了?」

「嗯,他們沒跟你講過這家店的歷史?… 能開這麼久,本身就是一件神奇又神秘的事。」


他說,經過了這麼漫長的歲月,他還會想再來這裡,說是懷舊、憑弔、或是瞻仰都不對。他一開始是這麼以為的,最近這幾次他才發覺他想說的是「致意」,尤其他來的間隔越長,而每次來到這城市時發現這裡還在,他就越是覺得不可思議。

很多年前,他在另一堂課上學到(我發現此人喜歡提及學生時代學到的事物)這樣一件事:凡是存在已久的事物,那事物的預期壽命,會比相比起來存在還沒那麼久的事物,來得長遠。精確一點地說,已有的事物,繼續存有的機率,要比其他已有、但還未存在那麼久的,來得更高。好比說,如果一個人出生的預期壽命是 75 歲,一位 74 歲的人活過 75 歲的機率,要比初生之人活過 75 歲的機率來得高。

這城市的樣貌改變了很多,他說。街道上的店家來來去去,而這店還在。熟面孔一個都沒有了,這店還有新的客人,新的班底。舊店家、新血輪:他認為自己並不是為了貪圖青春的氣息,而真的、真的,在這個年紀,是為了來向長存的事物致意,因此而再來的吧,他淡淡地說。


這週當班的第二個晚上,又看到他。

「嘿。」他跟我打招呼。

「跟昨天一樣?」

「跟昨天一樣。」

「你好像其實都喝同一種。」我說。

「喔。我有這麼常來嗎。」

我跟他我記得上次他來的時候。

「我不記得看過你。」他說。

「也許你上次來的時候沒在注意。」

「也隔那麼久了。你在這做了這麼多年?」

在這裡打工的時間跟我在這城市求學的時間差不多一樣。

「喜歡這裡?」

「還可以。可以付掉住宿跟學費。」

「那也是挺了不起的了。」

「謝謝。」

「有時候我在想,也許是因為有你這樣的人,能夠安穩久待一地,這地方才會這麼長久存在著。」

我沒有回他的話。


他的人生詞典中沒有半工半讀這一條。他說他的求學時代過得挺精彩。許多旁人認為他將來一定會成為什麼。至於是什麼,沒有人說得上來。他也並不真的那麼在乎:初戀讓他初嘗叛逆的甜美,也讓他一直在追尋火花般燦爛的關係。然而王子最終沒有跟王子幸福快樂地在一起,他離開了這城市,許多年後變成了別人的繼父:他另一半與人結婚生子,離婚後孩子歸男方,而後是跟他在一起。

「結果我沒有變成自己想要變成的樣子,反而是意外地有了小孩,而且是用這樣的方式。」


週五晚上是我這週第三次看到他。

「那你的… partner… 知道你來這裡?」我找不到什麼合適的詞,只好用英文。

「知道。我跟他說過這裡對我的意義。」

「那他怎麼說?」

「不太在意。他並不在這裡長大,所以這個城市的據點對他沒有意義。或許對他來說這只像個知名運動酒吧,或是如觀光景點般的知名餐廳這樣吧。」

「那… 連擔心都不會?」

「不會,我們年紀都大了。你太年輕了。」他笑笑。


今天他待得很晚。快收店的時候,他跟我招了招手。

「你快畢業了?」

「嗯,這個學期過完。」

「還會待在這個城市?」

「很難說。唸書這麼多年,又在這裡打工了這麼久,找工作或許該換個地方。」

「有道理。不過,那樣又是重新開始了吧。」

「嗯。」

「如果我還這樣隔一陣子才來,下次應該就不會再看到你了。」

「應該是這樣。」

他跟我握了握手。之後,我幫他結了帳。他把掛在吧台邊的大衣穿上後,從口袋裡拿出一個信封,放到了給小費的大玻璃杯裡。

「那麼,有機會再見了。」

我跟他點點頭。


收店後,我和廚房一起清點今天的小費。信封裡裝了幾張大鈔。沒到我們可以休幾天假的程度,但是作為擇日一群人大吃一頓的基金倒是足夠。

我把各自的份發完後,發現信封背面有張圖。那是用藍原子筆畫的區間圖,橫軸是類似對數數列,從一分鐘、一小時、一天、一週、一個月、一季,到一年。縱軸沒有數列。圖上有許多橫線。我猜想,那大概就是他說的實驗吧。圖上的標題寫著:「一段時間」。在一條條的藍線間,有一條紅色的線,從一季那一點,延伸過了一年,之後變成了虛線,往橫軸的右端緩緩伸去,直到紙張的邊緣。

我把信封收了起來,穿上外套,走回秋天深夜裡的宿舍。

2018-05-18